文明,是自觉排队,不争不抢
文明,是走斑马线,不闯红灯
文明,是垃圾定点处理,不乱丢弃
城市的建设和发展
离不开每个参与者的共同努力
每一个小小的行动
都会让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好!
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?
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,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,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,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。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,市民文明素质、城市文明程度、城市文化品位、群众生活质量较高,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谐宜居、人民满意的县级市。
文明有我,宝丰更美
作为宝丰大家庭的一员
每一位市民有责任、有义务
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
为这座美丽的城市增色添彩
一、规范个人言行,争做文明市民
从我做起,不断修身律己,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自觉性,注意用语文明、谈吐文雅,公共场所不吸烟、不喧哗,文明养宠,文明观看各类演出、比赛,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,做知礼向善公民,塑造文明市民形象。
二、改善城市环境,共建美好家园
要积极行动起来,爱护市容,不乱贴乱画,不乱写乱涂,不乱挂乱晒,不乱扔乱倒,不随地吐痰,不乱堆乱摆;积极参加美化净化环境活动,大力整治环境卫生、环境污染,全面改善城市面貌,努力创造整洁优美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。
三、维护公共秩序,提升公共文明
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。坚决摒弃乱闯红灯、乱抢道、乱停乱放、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,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,创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的交通环境。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,爱护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用设施。
四、参与志愿服务,促进社会和谐
广大市民大力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培育文明和谐、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。
文明城市长效管理
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!
让我们的城市更美丽、幸福指数不断提高!
图文来源:宝丰县融媒体中心侵权联删